租車指南

手續概述:

提供本人身份證、駕駛證到本單位複印存檔,交付1500元押金。

一、租車手續

承租方應出具能夠證明承租方及經辦人身份的有效證件並配合出租方對承租方身份的確認。

1、單位租車:

(1)、提供真實的聯繫方式,如名稱、電話、地址、聯繫人等。

(2)、單位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書正本,法人委託書或單位介紹信。

(3)、非法人單位需提供上級單位開具的租車介紹信,負責人身份證。

(4)、經辦人身份證。

(5)、駕駛員的身份證、駕駛證。

2、個人租車:

(1)、承租方身份證、及全家人戶口簿。戶口簿交出租方儲存,租賃契約中止時退還。

(2)、租賃車使用人身份證、駕駛證。

(3)、承租方現居住地址和聯繫電話。

(4)、承租方應提供第三者作為擔保人並帶身份證。

二、簽定契約

(1)、承租方須與出租方簽訂租車契約。

(2)、單位租車需在契約上加蓋公章。

(3)、個人租車應有擔保人在契約上簽字擔保。

三、租金、保證金

(1)、承租方簽訂契約後交納當期租金並按契約規定及時交納租金。

(2)、承租方簽訂契約後交納保證金。保證金用於支付承租方因違反契約條款而支付的費用,契約中止時扣除實際金額後退還承租方。保證金不能抵作租金。

四、保險

承租方租車前須瞭解所租車輛具有的保險險種。

五、承租方的權利

(1)、應對所租車輛進行認真檢查,確認車輛技術狀況良好,並核對規定證件後辦理車輛交接手續。對車輛技術狀況不滿意有權提出 換車要求。

(2)、承租方對租賃經營者收費不出具***、多收費和服務態度惡劣等經營行為有權向公司及有關部門投訴,非人為原因造成的車輛損壞,可享受免費的救援服務。

(3)、承租方有權在費用自理的前提下,要求增設其他車輛險種。

六、承租方的義務

(1)、承租方須自覺遵守契約中規定的各項條款,承租方車輛應交與契約中規定的駕駛員使用。

(2)、駕駛員使用車輛時,應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合理駕駛、愛護車輛,發現車輛狀態異常,立即通知公司並協助公司處理。

(3)、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管理條例,發生違章行為主動到交管部門接受處罰。

(4)、承租方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應向交管部門報案並及時通知租賃公司,於*內向公司提供必要的事故書面報案文件並協助 租賃公司辦理索賠手續。

(5)、承租方擔負承租期間的車輛安全保管責任,承租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被盜等情況,承租方須按契約支付部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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